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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世界人权日,所以写下众所周知的公理! 为了维护个人的权利,有一个基本观念必须彻底澄清:有一类胡作非为通常都打着维护国家、民族、集体利益的旗号去不断践踏社会公理!不断侵犯个人的权利,而最大的人权是产权! 应该普及一个常识:人人与生俱来“被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油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而财产权才是这些权利的基础,没有财产权连法律都没必要存在,法律和社会秩序的存在恰恰是为保障这些权利而存在。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正府这个共同体。 所有的社会共同体,归根到底都是为个人利益服务的,不能倒过来假借共同体的名义肆意侵犯个人权利。 财产权才是一切权利的基础,有财产权利才有皿煮和自油,没有财产权一切权利都是无源之水。法律和制度是因为有产权的事实存在而存在的。产权需要保护,为财产免遭抢劫或掠夺,才需要成立正府这个共同体,而不是相反。任何利用共同体不断来对私产进行再分配,都是对产权的破坏,都不利于人类社会发展和繁荣,这是人类不需要证明的公理。正府收税的合理性是为社会提供公共秩序,而收税的目的绝不是对财富不断搞2次再分配,或多次再分配。比如印钞,比如财政刺激,都是对财富的再分配。但全球正府都乐此不疲,他们能从中获取巨大利益,各方既得利益都可分到赃,所以也变成“真理”, 其实干的跟抢劫犯是一样的勾当。
谢谢,所谓的财产权利其实就是“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法*治本质是限制权力,法是社会契约,法存在本质是保护产权,因为有私产存在才需要法的保护,不是因为有法才有私产,而是有私产才需要法。才需要保护我的就是我的。我的不能变成是你的。用任何名义分配他人的资产都是不道德的。如果仅是上层制定的用来管理下层的规范性文件,无论叫什么法,都非现代文明意义上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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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世界人权日,所以写下众所周知的公理! 为了维护个人的权利,有一个基本观念必须彻底澄清:有一类胡作非为通常都打着维护国家、民族、集体利益的旗号去不断践踏社会公理!不断侵犯个人的权利,而最大的人权是产权! 应该普及一个常识:人人与生俱来“被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油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而财产权才是这些权利的基础,没有财产权连法律都没必要存在,法律和社会秩序的存在恰恰是为保障这些权利而存在。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正府这个共同体。 所有的社会共同体,归根到底都是为个人利益服务的,不能倒过来假借共同体的名义肆意侵犯个人权利。 财产权才是一切权利的基础,有财产权利才有皿煮和自油,没有财产权一切权利都是无源之水。法律和制度是因为有产权的事实存在而存在的。产权需要保护,为财产免遭抢劫或掠夺,才需要成立正府这个共同体,而不是相反。任何利用共同体不断来对私产进行再分配,都是对产权的破坏,都不利于人类社会发展和繁荣,这是人类不需要证明的公理。正府收税的合理性是为社会提供公共秩序,而收税的目的绝不是对财富不断搞2次再分配,或多次再分配。比如印钞,比如财政刺激,都是对财富的再分配。但全球正府都乐此不疲,他们能从中获取巨大利益,各方既得利益都可分到赃,所以也变成“真理”, 其实干的跟抢劫犯是一样的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