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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艺人杨明(原名林明乐)前年八月于山顶马己仙峡道驾车失事撞壆,被控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酒精测试、不小心驾驶及车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三罪,经审讯后两项罪名成立,判监18日、停牌两年及罚款2,000元。杨明不服刑罚上诉,高等法院昨日维持原判,杨明实时入狱,在荔枝角收押所度过冬至、圣诞、除夕及元旦,预计下月初获释。
杨明昨日实时入狱,要在狱中度过冬至及圣诞。
现年41岁的杨明昨晨在女友庄思明及其姊庄锶敏陪同下到达高等法院,他穿上全黑西装,拖实女友现身。杨明曾推翻认罪改为不认罪,及后再改成认罪,昨日法官陈仲衡在判词中指出,杨明反复认罪答辩,显示他“悔意只是一般”;法官亦同意杨明案发时的驾驶态度可谓“持续性的差劲”,他不顾酒精影响并驾驶车辆,罔顾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必须判予阻吓性的刑罚。
庄思明与胞姐庄锶敏离开法院一直低头。
庄思明临别探爱郎不果
最后,法官宣布驳回上诉及维持原判,杨明实时监禁18日、停牌两年及判罚款2,000元。杨明听罢判决后木无表情,庄思明及庄锶敏则神情呆滞,似乎对判决心中有数。及后,庄氏姊妹在犯人栏领取杨明的私人物品,法庭人员表示她们今天可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杨明。之后,她们到高等法院羁留室欲探望杨明但“摸门钉”,最后重返法院正门登上座驾离开。另外,昨日有网民恶搞维基百科杨明的页面,在其住址一栏写上“荔枝角收押所”。
庄思明对杨明一直不离不弃。(资料图片)
转载自晴报www.skypost.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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