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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一线医生的真话吧,别再瞎折腾了!公务员每个月都有工资,可平民百姓水深火热,不容易啊……
2.真的能做到“精准防控”吗? 很多人发言抨击一些基层不够“精准”,以显示自己支持国家政策只是反对层层加码或一刀切。但亲身体验过的人,可能都会说“做不到”。很多时候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技术、人力问题,只是相关从业人员没法说出来。细节不多讲了,我在北京,也亲历了追踪病例的过程,在摄像头遍布的条件下、警察与单位保安一同查阅视频资料8个小时后,依然没能完全搞清楚那一个病例在2.5小时内到底密接了哪些人,最终不得不把那天“可能”接触过她或同乘电梯者,都视为密接。你说这精准吗?可不这样做,应该怎么做?这还只是追查一个病例轨迹,当疫情放大到一天几百上千新发病例时,你怎么要求“精准”?谁去“精准”?你怎么知道你做的就“精准”? 可能会有人说,一个地区发现一例阳性病例时,就应该第一时间全面精准防控,那就容易多了。是,说起来是“很容易”,但当你面对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病毒时,绝没有那么容易,因为你发现的一切都只是推测,你以为这是“0号病例”,但很有可能他已经是第10个了;你以为第一时间发现了他,但他可能已经传播一周了。 3.大范围核酸检测有意义吗? 肯定有,但跟奥密克戎的传播速度比起来,意义要小一些,如果再考虑采样规范性问题,意义又小一些。可以说,目前街头巷尾、公司企业内部那些采样点,可能操作规范度不足50%(或许还高估了)。我自己也支援采样很多次了,每次采样1000人左右,每一个我都特别认真,但能有70-80%合规我就很骄傲了。默认所有人责任心和技术都没问题,那么有采样者本身疲劳懈怠原因(谁穿成大白连续工作N 个小时也会如此),也有被采样者能否配合的原因(至少一半人无法暴露咽部),大家想想自己被采样的过程就知道了。决策者知道吗?一定知道,所以才一轮又一轮核酸检测,如果一个人阳性,给他做个五六七八回,撞大运也能撞上一次阳性吧。这种方法经济吗?显然不经济。但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因为只要我们还以筛出所有感染者为目标,就没有比这更好的方法了。所以,以奥密克戎的特性,“筛出所有感染者”和“卫生经济学(主要指成本效益比)”是完全矛盾的,二者只能取其一,那就看国家选择哪一个了。PS :抗原检测更经济一些,但对个人素质和操作能力要求高,加之目前没有被作为确诊手段,所以估计国家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广泛应用。
cp]关于新冠疫情防控,临床一线医生实在忍不住要说:对于传染病而言,只有必须严防死守和不必严防死守两条路,没有中间路线!!! 以下为全文,供大家讨论。 我(作者)是一名临床一线医生,同时负责医院防疫工作。疫情三年来,一直在关注、学习、实践各种防疫政策,一直在跟各种有风险没风险的患者打交道,参加过无数次外派支援核酸检测,自己和同行们所在医院也都经历过涉阳事件。其实早就想谈谈自己的想法,只是一直考虑自己“人微言轻”,又没什么粉丝,所以懒得行动。但经历了最近的一轮又一轮北京疫情,看了头条里太多“想当然”的发言,实在忍不住想说两句。下文可能没什么逻辑(想到哪说哪),也没啥数据(太忙了实在没工夫查阅和追溯),只谈结论。 1.面对疫情,没有“中间路线”。 我知道决定防疫政策的因素很多,我只从医学角度讲。新冠病毒不管多么受关注,都是传染病里的一种,都遵循传染病的“规则”。目前中国40种法定传染病,按说都应该“防控”,但为什么其中绝大多数没有严格要求?因为要么致病性低,要么传播性弱,要么二者兼具。可以想象,一旦出现鼠疫或霍乱这种甲类、烈性传染病流行,一定要严防死守;但面对流感、水痘、手足口病、菌痢这种传染病,谁会愿意花大量财力物力去严防死守呢?尤其流感,每年我国确诊基本都在一亿人次以上(从一个医生角度负责任的讲,临床漏报率非常高,因为没人把它当成威胁)。所以,对于传染病而言,只有必须严防死守和不必严防死守两条路,其判定标准就是某种传染病的健康危害到底有多大,卫生经济学上划算不划算,这是医学领域的基本常识,否则流行病学和公共卫生专科就没有存在价值了,只要有传染病就举国家之力严防死守呗。对于新冠病毒而言,同样应该如此,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防到什么程度合适”的问题,而是要么“防死”、要么“放开”。所以,防疫政策的决定性因素是“我们到底怎么认知新冠病毒”,如果认定其危害极大,那就应该严格“动态清零”、严格落实隔离措施,至于怎么隔离和隔离多久,都是“细枝末节”的技术问题;如果认定其危害不大,那就应该“放开”,不再需要隔离,不再限制流动。显然,目前政策是基于国家认为其“危害极大”。这也正是目前争议所在,因为全球(尤其同种同宗国家地区)公布出来的奥密克戎相关数据显示其危害性不大,这与我们严防死守的政策并不相符。
cp]关于新冠疫情防控,临床一线医生实在忍不住要说:对于传染病而言,只有必须严防死守和不必严防死守两条路,没有中间路线!!! 以下为全文,供大家讨论。 我(作者)是一名临床一线医生,同时负责医院防疫工作。疫情三年来,一直在关注、学习、实践各种防疫政策,一直在跟各种有风险没风险的患者打交道,参加过无数次外派支援核酸检测,自己和同行们所在医院也都经历过涉阳事件。其实早就想谈谈自己的想法,只是一直考虑自己“人微言轻”,又没什么粉丝,所以懒得行动。但经历了最近的一轮又一轮北京疫情,看了头条里太多“想当然”的发言,实在忍不住想说两句。下文可能没什么逻辑(想到哪说哪),也没啥数据(太忙了实在没工夫查阅和追溯),只谈结论。 1.面对疫情,没有“中间路线”。 我知道决定防疫政策的因素很多,我只从医学角度讲。新冠病毒不管多么受关注,都是传染病里的一种,都遵循传染病的“规则”。目前中国40种法定传染病,按说都应该“防控”,但为什么其中绝大多数没有严格要求?因为要么致病性低,要么传播性弱,要么二者兼具。可以想象,一旦出现鼠疫或霍乱这种甲类、烈性传染病流行,一定要严防死守;但面对流感、水痘、手足口病、菌痢这种传染病,谁会愿意花大量财力物力去严防死守呢?尤其流感,每年我国确诊基本都在一亿人次以上(从一个医生角度负责任的讲,临床漏报率非常高,因为没人把它当成威胁)。所以,对于传染病而言,只有必须严防死守和不必严防死守两条路,其判定标准就是某种传染病的健康危害到底有多大,卫生经济学上划算不划算,这是医学领域的基本常识,否则流行病学和公共卫生专科就没有存在价值了,只要有传染病就举国家之力严防死守呗。对于新冠病毒而言,同样应该如此,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防到什么程度合适”的问题,而是要么“防死”、要么“放开”。所以,防疫政策的决定性因素是“我们到底怎么认知新冠病毒”,如果认定其危害极大,那就应该严格“动态清零”、严格落实隔离措施,至于怎么隔离和隔离多久,都是“细枝末节”的技术问题;如果认定其危害不大,那就应该“放开”,不再需要隔离,不再限制流动。显然,目前政策是基于国家认为其“危害极大”。这也正是目前争议所在,因为全球(尤其同种同宗国家地区)公布出来的奥密克戎相关数据显示其危害性不大,这与我们严防死守的政策并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