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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遭美裁定 垄断搜寻引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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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4-08-07 07:48:46

  美国联邦法院周一(5日)裁定,Google利用非法手段维持网络搜寻引擎服务的垄断地位,违反《反垄断法》。美国司法部形容,判决是美国人民的历史性胜利,没有公司可凌驾法律。判决恐将改变Google的营运模式,有机会面临分拆,Google母企Alphabet表明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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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企Alphabet明言上诉

  法官梅赫塔(Amit Mehta)发布长约286页的判辞,指Google是垄断者,并透过维持垄断,在没有任何有意义竞争限制的情况下,为网络广告加价,并指Google在通用搜寻服务市场上占89.2%的份额,在行动装置则达94.9%。

  对于Google每年花费数十亿计美元,换取苹果(Apple)、三星(Samsung)、Mozilla等企业以Google作跨平台的预设搜寻引擎,判辞指,成为预设搜寻引擎对Google而言是极其重要的资产,使新加入者在协议到期时竞标,也要准备支付数十亿美元的收入份额才能参与竞争,不存在真正的竞争,更形容Google没有真正的竞争对手。

  司法部长加兰(Merrick Garland)表示,这项裁决是美国人民的历史性胜利,代表任何公司无论规模和影响力有多大,都无法凌驾于法律之上。司法部将继续大力执行反垄断法。

  Google母企Alphabet计划对裁决提出上诉,批评法院的裁决承认Google提供最佳搜寻引擎,但所得结论为公司不准轻易提供这项服务。

  司法部尚未公布其具体要求,但其提供的证据表明,欧洲监管机构虽要求Google为用户提供搜寻引擎选项,但效果甚微。

法官可要求 撤独家交易协议

  分析指,司法部可要求Alphabet分拆开搜寻业务和Android、Chrome等产品。若法官下令的话,将成为自AT&T于1984年分家以来,美企最大规模的一次强制分拆,法官也可能要求Google解除独家搜寻交易协议。

  摘录自香港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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