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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如何看待网传华为员工离职要求赔偿,被华为起诉勒索羁押251天的事件?】 网传事件过程如下:华为员工李某元于2005年加入华为,但是由于看不过去公司逆变器业务造假,便于2016年11月进行了内部举报。之后华为便进行了审计,将该部门负责人调换了部门,同时也将李某元进行停职,并随后将其踢出了公司。 离职后李某元拿了2N裁员补偿,13年工龄,商谈补偿33万余,但实际上HR仅用其私人账户转了30万。但没想到,随后HR便说他敲诈勒索,于是李某元便被抓进去羁押了251天。 不过好在最后检察院认为公安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并声明其无罪,李某元才得以释放并恢复人身自由。因为羁押251天,给予李某元国家补偿10万余,同时检查院向华为发函,要求其为李某元恢复名誉。 —————— 如果想当一个诚实的人,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老朱,不要混淆视听,二个事情请搞清楚: 一、原告是华为还是华为员工? 二、是“检查(察)院向华为发函,要求其为李某元恢复名誉”还是“检察院向华为和李父单位发函为其恢复名誉”? 我了解的情况是李某元对离职和离职补偿不满意,多次打电话威胁部门领导和HR,要求多加补偿,否则将掌握的黑材料暴光,HR火了报警处理。检察院依法办案认为证据不足这没问题,但华为员工依法报警又有什么问题呢? 几乎同样的事,华为公司前不久在法国起诉了一名屡屡诽谤该公司的“亚洲事务专家 ”及媒体,西方媒体也是一边倒地批评“华为在封杀批评者”。我就奇了怪了,难道华为及华为员工就不能依法保护自己?只能任由别人诽谤、威胁、伤害自己?
转: 【如何看待网传华为员工离职要求赔偿,被华为起诉勒索羁押251天的事件?】 网传事件过程如下:华为员工李某元于2005年加入华为,但是由于看不过去公司逆变器业务造假,便于2016年11月进行了内部举报。之后华为便进行了审计,将该部门负责人调换了部门,同时也将李某元进行停职,并随后将其踢出了公司。 离职后李某元拿了2N裁员补偿,13年工龄,商谈补偿33万余,但实际上HR仅用其私人账户转了30万。但没想到,随后HR便说他敲诈勒索,于是李某元便被抓进去羁押了251天。 不过好在最后检察院认为公安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并声明其无罪,李某元才得以释放并恢复人身自由。因为羁押251天,给予李某元国家补偿10万余,同时检查院向华为发函,要求其为李某元恢复名誉。 —————— 如果想当一个诚实的人,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微博上有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判决书,说的就是花厂。当然,如果花厂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后三十天内申请复议。 其实很简单,如果是假的微博早已封博,我们也看不到,那个写微博的人此时此刻已蹲在局子里了。
多说一句,我也没有认为华为及华为员工就是合法的,我只是认为他们有报警处理的合法权利。我还真是希望李某元能反告华为及华为员工诬告罪,让更多事实完整地显示出来。
老朱,不要混淆视听,二个事情请搞清楚: 一、原告是华为还是华为员工? 二、是“检查(察)院向华为发函,要求其为李某元恢复名誉”还是“检察院向华为和李父单位发函为其恢复名誉”? 我了解的情况是李某元对离职和离职补偿不满意,多次打电话威胁部门领导和HR,要求多加补偿,否则将掌握的黑材料暴光,HR火了报警处理。检察院依法办案认为证据不足这没问题,但华为员工依法报警又有什么问题呢? 几乎同样的事,华为公司前不久在法国起诉了一名屡屡诽谤该公司的“亚洲事务专家 ”及媒体,西方媒体也是一边倒地批评“华为在封杀批评者”。我就奇了怪了,难道华为及华为员工就不能依法保护自己?只能任由别人诽谤、威胁、伤害自己?
转: 【如何看待网传华为员工离职要求赔偿,被华为起诉勒索羁押251天的事件?】 网传事件过程如下:华为员工李某元于2005年加入华为,但是由于看不过去公司逆变器业务造假,便于2016年11月进行了内部举报。之后华为便进行了审计,将该部门负责人调换了部门,同时也将李某元进行停职,并随后将其踢出了公司。 离职后李某元拿了2N裁员补偿,13年工龄,商谈补偿33万余,但实际上HR仅用其私人账户转了30万。但没想到,随后HR便说他敲诈勒索,于是李某元便被抓进去羁押了251天。 不过好在最后检察院认为公安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并声明其无罪,李某元才得以释放并恢复人身自由。因为羁押251天,给予李某元国家补偿10万余,同时检查院向华为发函,要求其为李某元恢复名誉。 —————— 如果想当一个诚实的人,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请楼下了解清楚一下事件,菊厂是个好企业,但这事,错了,hr及其负责人负主要责任,人事总经理可以滚蛋了。 菊厂大企业病要治一治。
老朱,拜托仔细读一下判决书,那个判决书是李某元因证据不足被关起诉检察院要求国家赔偿的判决书,华为即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跟华为没关系,华为有啥服不服的?更不存在华为申请复议的可能。
微博上有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判决书,说的就是花厂。当然,如果花厂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后三十天内申请复议。 其实很简单,如果是假的微博早已封博,我们也看不到,那个写微博的人此时此刻已蹲在局子里了。
多说一句,我也没有认为华为及华为员工就是合法的,我只是认为他们有报警处理的合法权利。我还真是希望李某元能反告华为及华为员工诬告罪,让更多事实完整地显示出来。
老朱,不要混淆视听,二个事情请搞清楚: 一、原告是华为还是华为员工? 二、是“检查(察)院向华为发函,要求其为李某元恢复名誉”还是“检察院向华为和李父单位发函为其恢复名誉”? 我了解的情况是李某元对离职和离职补偿不满意,多次打电话威胁部门领导和HR,要求多加补偿,否则将掌握的黑材料暴光,HR火了报警处理。检察院依法办案认为证据不足这没问题,但华为员工依法报警又有什么问题呢? 几乎同样的事,华为公司前不久在法国起诉了一名屡屡诽谤该公司的“亚洲事务专家 ”及媒体,西方媒体也是一边倒地批评“华为在封杀批评者”。我就奇了怪了,难道华为及华为员工就不能依法保护自己?只能任由别人诽谤、威胁、伤害自己?
转: 【如何看待网传华为员工离职要求赔偿,被华为起诉勒索羁押251天的事件?】 网传事件过程如下:华为员工李某元于2005年加入华为,但是由于看不过去公司逆变器业务造假,便于2016年11月进行了内部举报。之后华为便进行了审计,将该部门负责人调换了部门,同时也将李某元进行停职,并随后将其踢出了公司。 离职后李某元拿了2N裁员补偿,13年工龄,商谈补偿33万余,但实际上HR仅用其私人账户转了30万。但没想到,随后HR便说他敲诈勒索,于是李某元便被抓进去羁押了251天。 不过好在最后检察院认为公安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并声明其无罪,李某元才得以释放并恢复人身自由。因为羁押251天,给予李某元国家补偿10万余,同时检查院向华为发函,要求其为李某元恢复名誉。 —————— 如果想当一个诚实的人,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估计提菊厂说好话的人,多数没有在大企业工作过,离职时,企业相关部门一般尽量是卡压,能少给钱就少给。 离职者权益一点保障也没有。对的,认全没有保障,不知替菊厂说好话的是啥心理。
https://m.weibo.cn/status/4444974101785280 这是一个以前的华为HR人员对李某元事件的看法,他也认为2n补偿是关键,华为对离职人员很厚道,不管主动走还是被动走,都补偿N+1,但没有2N的可能。为什么华为人员和李某元对这个问题都保持沉默呢?
这类事原本就属于职场潜规则吧,企业高层对员工不满的话,HR有100种方法对其整治泄愤。不过,像华为做的这么极致的实数不多,当初还有个李一男也是被搞去坐牢了。 想起多年以前的彭宇案发生后,流行过一句话:这事儿让中国的道德倒退了10年。一旦华为李洪元事件有了示范效果,不知道以后会有多少类似事件会激化走向极端。一声叹息~~~
华为今天作出回应: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李洪元:我听全国人民的。 双方还是对2N来源保持回避?公安机关是否应该出来走二步?
对这个话题已经兴致缺缺,你们继续聊,哈
麻烦搞清楚,李一男坐牢是离开华为多少年后的事?坐牢原因是什么?与华为有关吗? 你有发言的权利,但说话前是否应该过过脑子,求证一下?
这类事原本就属于职场潜规则吧,企业高层对员工不满的话,HR有100种方法对其整治泄愤。不过,像华为做的这么极致的实数不多,当初还有个李一男也是被搞去坐牢了。 想起多年以前的彭宇案发生后,流行过一句话:这事儿让中国的道德倒退了10年。一旦华为李洪元事件有了示范效果,不知道以后会有多少类似事件会激化走向极端。一声叹息~~~
华为今天作出回应: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李洪元:我听全国人民的。 双方还是对2N来源保持回避?公安机关是否应该出来走二步?
当年华为打港湾的时候,华为销售额是60亿,港湾是10几亿,李一男敢跟任正非扳手腕,背后站着基金大佬,以华为区区60亿的销售额,想打败港湾背后的基金,如此巨大的市场前景,不是华为背后的手出手,基本上不可能
你难道是玻璃心?不想浪费时间和你扯淡,你哪里看到我发的内容在喷谁了? 看得懂别人讲的话吗?真是张嘴就来,有脑子吗。
瞎喷的时候兴致勃勃,被质问就兴致缺缺?
对这个话题已经兴致缺缺,你们继续聊,哈
麻烦搞清楚,李一男坐牢是离开华为多少年后的事?坐牢原因是什么?与华为有关吗? 你有发言的权利,但说话前是否应该过过脑子,求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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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今天作出回应: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李洪元:我听全国人民的。 双方还是对2N来源保持回避?公安机关是否应该出来走二步?
不想回复,是认为回复就是浪费时间。自以为是真理正义的代表,我也算服了。
你难道是玻璃心?不想浪费时间和你扯淡,你哪里看到我发的内容在喷谁了? 看得懂别人讲的话吗?真是张嘴就来,有脑子吗。
瞎喷的时候兴致勃勃,被质问就兴致缺缺?
对这个话题已经兴致缺缺,你们继续聊,哈
麻烦搞清楚,李一男坐牢是离开华为多少年后的事?坐牢原因是什么?与华为有关吗? 你有发言的权利,但说话前是否应该过过脑子,求证一下?
这类事原本就属于职场潜规则吧,企业高层对员工不满的话,HR有100种方法对其整治泄愤。不过,像华为做的这么极致的实数不多,当初还有个李一男也是被搞去坐牢了。 想起多年以前的彭宇案发生后,流行过一句话:这事儿让中国的道德倒退了10年。一旦华为李洪元事件有了示范效果,不知道以后会有多少类似事件会激化走向极端。一声叹息~~~
华为今天作出回应: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李洪元:我听全国人民的。 双方还是对2N来源保持回避?公安机关是否应该出来走二步?
《头条新闻》有转《界面》记者访问李洪元的报道,李说18年1月时和公司商谈,公司提出N+1他不同意而要求N2,最后公司同意了,过程商谈了两个多小时,期间大家还有讲有笑。问题是,李洪元认为公司还欠他20多万的年终奖,于是同年11月7日把公司告了,然后到12月被派出所抓了,抓时罪名是“涉嫌职务侵占”罪,到派出所后改为“泄露商业机密”罪,侍坐了几个月牢之后,到19年4月检察官又告诉他是“敲诈勒索”罪……
这事被网络大v们离用那份国家赔偿判决书带歪了,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李洪元从华为离职,正常办完离职手续,华为公司账户支付了N+1补偿。 然而事情并为结束,后来华为HR员工又通过私人账户给李洪元汇了30万,正是这额外的30万引发了后面的一切。华为HR认为是敲诈,李洪元认为是额外补偿,是2N-(N+1)的差额部分。
旧金山(路透社)-加利福尼亚的一名大学生在集体诉讼中指控流行的视频共享应用程序TikTok将私人用户数据传输到中国的服务器,尽管该公司保证不会在中国存储个人数据。 这些指控可能会加深TikTok在美国的法律纠纷,TikTok是北京字节跳动技术有限公司(Beijing ByteDance Technology Co.)所拥有,但完全在中国境外运营,并在美国青少年中建立了特别忠诚的粉丝群。
这应该符合任老板性格,不完全是膨胀嚣张;不会遵从舆论行事。 另一方面,华为做到现在也是他不被其他左右的结果。 当初任老板也不希望往爱国靠,是大家自己意愿捧。 民众都希望往自己角度方向靠; 没有崇拜就没有伤害。 觉得最大问题不是企业有问题,是公器迎合资本;捧臭足。谁主张谁举证,证据没有就该马上释放,不能随意换名字拘留。 充当资本保护伞,资本其实也感觉不到安全;作为移民城市,深圳应该有很好基础和条件树立榜样;就如当初搞个骑电瓶车就拘留一样,弱势群体进拘留所就是那么容易。
个体的观感,膨胀而嚣张。
完全不想臆测未知的细节,我只关注事件的发展会否契合德治和法治精神。
华为报案的原因,公检法是清楚的,不存在诬陷,立案也是对的,为何李直到4月才上交录音证据,难道这150天的拘押责任全在公检法的错吗?
不用担心,第一,华为不违法,第二离职补偿已是最高标准,第三,HR何某七月承认错误,八月就无罪释放了李某,并且国家给与10万的补偿,如果按西方程序至少半年。第四李某05年进华为定级15级,12年了还是15级,就是一个平庸之辈,想靠举报之类傍门佐道上位,而且年龄大了,交流岗位没人要,华为给的补偿和股份,也是对老员工仁义的。第四,八月释放了,在12月一日才借助网络大V发布消息,是个人的意愿吗?
说个判断:华为李洪元事件的负面效果会越演越烈,不但华为很难收拾残局,政府也会被牵连其中,外部势力当然会借此煽风点火。时间走向如何,拭目以待。
大象踩你一脚,你肯定保证,华为有错。
就事论事,我认为华为总体上对这件事的回应是对的。 难道企业面对员工就不能使用法律手段?法律判断的“证据不足”是不是就等于客观事实不存在?不知道大伙有没有借钱给别人讨不回来,打官司证据不足败诉的经历?如果打官司因证据不足败诉就等同于构陷或诬陷,需要承担法律或道德层面责任,不知还有多少人有勇气打官司? 再次强调,我不保证华为没有错,我真心希望李洪元能反告华为诬告罪,让更多事实大白天下。
这应该符合任老板性格,不完全是膨胀嚣张;不会遵从舆论行事。 另一方面,华为做到现在也是他不被其他左右的结果。 当初任老板也不希望往爱国靠,是大家自己意愿捧。 民众都希望往自己角度方向靠; 没有崇拜就没有伤害。 觉得最大问题不是企业有问题,是公器迎合资本;捧臭足。谁主张谁举证,证据没有就该马上释放,不能随意换名字拘留。 充当资本保护伞,资本其实也感觉不到安全;作为移民城市,深圳应该有很好基础和条件树立榜样;就如当初搞个骑电瓶车就拘留一样,弱势群体进拘留所就是那么容易。
个体的观感,膨胀而嚣张。
完全不想臆测未知的细节,我只关注事件的发展会否契合德治和法治精神。
华为报案的原因,公检法是清楚的,不存在诬陷,立案也是对的,为何李直到4月才上交录音证据,难道这150天的拘押责任全在公检法的错吗?
不用担心,第一,华为不违法,第二离职补偿已是最高标准,第三,HR何某七月承认错误,八月就无罪释放了李某,并且国家给与10万的补偿,如果按西方程序至少半年。第四李某05年进华为定级15级,12年了还是15级,就是一个平庸之辈,想靠举报之类傍门佐道上位,而且年龄大了,交流岗位没人要,华为给的补偿和股份,也是对老员工仁义的。第四,八月释放了,在12月一日才借助网络大V发布消息,是个人的意愿吗?
说个判断:华为李洪元事件的负面效果会越演越烈,不但华为很难收拾残局,政府也会被牵连其中,外部势力当然会借此煽风点火。时间走向如何,拭目以待。
转 1、李为什么被解雇? 答案:他不是合同未到期被解雇,他是合同到期不续约;原因是绩效差。在华为干12年还15级说明一切,因为华为本科应届生通常为13级,一般3-5年可以升到15级、绩效越好升得越快,他干12年才15级类似读了12年小学还没有毕业,日常绩效可想而知。 ------------------------------- 真实情景:李因为2018年之前,就内部举报别人作假,但没有被支持,成为了一个刺头,不被续约的原因大概率是因为这个。 ======================== 2、公司为什么不通过对公账户直接给他2N补助?或者给N+1(N为连续合同服务年数)? 他原来隐藏了真相了,公司已经在对公账户直接按标准给了N+1;根据劳动法,不续约给N+1,不能给2N。他之前只告诉公众通过私人账号给钱,有意不告诉公司已经给N+1,让大家以为是公司设局搞他。 ------------------------------------------------ 真实情景:《劳动法》是走到法庭上适用的法律,民间可以自行协商,所有3n有之,2n有之,可以自己协商。 按照李接受采访的说法,公司账户大概转账8万多,私人账户转账30万,所以即使按照人渣禽兽不如的说法,公司账户的转账,也不够N+1,至少不是12+1,是不是4+1的补偿就不知道了。 这个公司转账,新闻里都有了,人渣看不到,可能是瞎了眼了 ==================================== 3、为什么通过秘书账号私人转30万? 因为这是李通过办法迫使其主管给他补偿到2N,相当于N-1的工资,不是公司给的。 所以如果李认为公司该给他2N,他完全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可他不,他迫使部门主管给,这就奇怪了。 ----------------------------------------------- 真实情景:2N的补偿是一次性谈好的,不是分批谈分开谈的,所以所谓迫使,也是人渣当禽兽高潮后的想法罢了。 既然已经达成协议,就没有必要走劳动仲裁,除非有一方不满意。劳动仲裁不仅仅是个人提出,公司也可以提出,连法律都不懂了。
为何李洪元到4月才交出录音呢?好问题,先赞一个! 华为最初报案抓捕李洪元时,李犯的是“商务机密侵犯罪”,而不是“敲诈勒索罪”,所以和这个录音证据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没有必要交给检方了。 据李洪元说,因工作的需要他的确在公司复印机复印过一百多页的材料,以及在公司电脑上烤贝过一些给客户的宣传资料,但都不是机密级的(是什么资料电脑内会留下记录的),很明显这些都是正常工作的需要,而公司也可根据电脑留存的记录了如指掌的。很明显,这个罪名不可能成立! 好了,明知不能为之,为何偏要为之呢?很简单,因为立了这个罪名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抄家了!什么手机、电脑、苹果手表、录音笔等等等,所有电子设备和器材都搬回相关部门妥善保管起来了,然后是,你懂的。 在这经过一些必要的垫铺之后,于是华为给李洪元换了另外一个罪名,就是“敲诈勒索罪”隆重出场了,从某秘书的私人银行账户转账到李洪元私人银行账户的30万元是“铁证如山”啊,童鞋们!!!看来跳进大亚湾也洗不清了。 天无绝人之路,天无绝人之路啊!!李洪元当时把其中一个录音备份存放在一个朋友家里,虽然个人电脑、手机、录音笔没有了,但这个录音备份还在,而成了最关键的证据…… 这个情节比荷里活的大片更扣人心弦,我想李洪元能逃过这一劫,一定是李洪元刚去逝的爷爷在暗中保护着他,不然谁会有这么好的运气呢?
华为报案的原因,公检法是清楚的,不存在诬陷,立案也是对的,为何李直到4月才上交录音证据,难道这150天的拘押责任全在公检法的错吗?
不用担心,第一,华为不违法,第二离职补偿已是最高标准,第三,HR何某七月承认错误,八月就无罪释放了李某,并且国家给与10万的补偿,如果按西方程序至少半年。第四李某05年进华为定级15级,12年了还是15级,就是一个平庸之辈,想靠举报之类傍门佐道上位,而且年龄大了,交流岗位没人要,华为给的补偿和股份,也是对老员工仁义的。第四,八月释放了,在12月一日才借助网络大V发布消息,是个人的意愿吗?
说个判断:华为李洪元事件的负面效果会越演越烈,不但华为很难收拾残局,政府也会被牵连其中,外部势力当然会借此煽风点火。时间走向如何,拭目以待。
美国总统川普的首席大律师、前纽约市市长、前联邦检察官朱利安尼,因其个人之前和乌克兰相关人员有过接触而产生了利益关系,所以今后他不再能够为川普在涉及到乌克兰的问题上辩护。 同理,华为这个首席大律师之前在政府部门工作时,曾经参与或涉及过调查华为的工作,也产生利益关系所以不适合担当辩护人。 虽然华为只是一间企业,而且还不是美国人的企业,但在法律问题上和美国现任总统的待遇是一模一样的,一切以法律为准绳!
美国人更会玩:取消华为聘用首席律师的辣护权。
华春莹回应美国“华为中兴安全威胁论”:按美国逻辑,中国也可以怀疑波音! 现在是说,以后就会做了!
https://card.weibo.com/article/m/show/id/2309404445936758685789?_wb_client_=1&from=groupmessage
我支持李洪元起诉华为,并愿意资助他的全部费用 酷玩实验室 12-05 00:36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因故在加拿大被捕。 中国人群情激奋。 任正非在接受《华尔街日报》的采访时说: 我尊重法律。 “我相信加拿大和美国的法律体系。孟晚舟事件还是要靠法律的力量。” 中国人纷纷大加赞赏,感叹任公之大气,全网铺天盖地的吹捧文章,一心只想把华为吹上天。 一年后,2019年12月1日,李洪元的“251事件”尘嚣甚上。 中国人群情激奋。 华为发表声明说:尊重法律。 “尊重法律的判决,也支持李洪元起诉。” 中国人纷纷感到痛心疾首,觉得这个声明太刚了!没有温度!全网铺天盖地的谩骂文章,一心只想要华为死。
李洪元去年八月就人身自由了,但释放了不等于他是清白的,要到11月25号那天法院裁定十万元国家赔偿才证明他是清白的。 网上有句顺口溜: 出身985 工作996 离职251 发帖404 其实李洪元是代表了一个群体,他们从名校毕业,找到了一份较体面和收入稳定的工作,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他们是一个家庭的支柱,但在一夜之间却失去了一切,甚至可能会跌下深渊万劫不复。 所谓人心肉造,就算是多么冷漠无情的社会,人性是不会泯灭的,同情心同理心事实存在的,也就不难解释会引起那么多人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