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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1-09-27 14:09:23
资深传媒人,为香港免费报章《晴报》创刊总编辑;曾担任美国《读者文摘》亚洲区中文版总编辑,负责香港、内地、台湾和东南亚出版工作。此前,在职香港经济日报集团时为《经济日报》副总编辑,兼任经济日报出版社副社长,并主编《ezone》和《置业家居》等杂志。他又是多本畅销书,如《九七日志之当年今日》、《驾车郊游指南》、《百年智慧•管理经典》、《一分钟管理》的作者。曾在中资、华资、欧资和美资公司工作,闲时外游,喜欢读书。
(承上文)
我没有直接响应麻子的话,“最快四十八小时内完成工作”的回复是很专业的。即是不和他纠缠在谁早谁迟、谁是谁非的争辩中,集中精力去解决问题。这是我们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四十八小时是我们必须的,若工作早一点交给我们,我们便早一点完成,交回给印刷厂,迟了便迟一点完成。
这不是打官腔,而是现实需要。有些工作是不能说快便可以快的,像煮一壶开水,炉火多猛、水壶多大,水有多少都是可以计算的;煮一壶水要十分钟便是十分钟,不能说要赶便可以在三分钟内把它煮沸。做得到的,不是真的做到,而是水根本没煮至沸点,或壶里没有盛载满满的。
许多老板或上司喜欢在下班前吩咐下属做事,吩咐完毕,他们便下班了;难为那些下属非但下不了班,还可能要临时取消约会,甚且更要开通宵把工作完成。
麻子的管理手法不敢恭维,把所有人当作工具般看待,既不近人情,亦不是人性化管理。会议后不久,却收到一封上司的电邮,问我们为何要四十八小时才可完成工作。
此事很明显是麻子打我小报告,我说要四十八小时才可完成工作是事实,但麻子却没有说他们延误了生产计划,还把责任卸在我们身上。当然他也不再提及是他们完成不了应负责的工作,要求我们协助,反而批评我们工作太慢。
办公室内有不少黑狗偷食、白狗当灾的事例,有时会感到无奈。公司内每一个人都清楚麻子的卑劣行为,他亦毫不掩饰他野蛮的态度,却偏偏只有一个人不知道,而且对他如珠如宝。
话虽如此,道不同,理他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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