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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3-11-29 14:29:37
港股市场的波动调节机制(Volatility Control Mechanism,以下简称VCM)在2016年由港交所推出。港交所的VCM机制,旨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降低股份突如其来的波动,进而降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的机会,但并非所有港股都适用于这个VCM机制。根据港交所资料,这个机制仅涵盖所有恒生综合大型股、中型股及小型股指数成分股、SPAC股份、SPAC权证及合资格的交易所买卖产品。
这个VCM机制的原理是,如果在某个时间点,一只股份的成交价格触及5分钟前参考价的±10%(针对大型股)、±15%(针对中型股)和±20%(针对小型股),该股份的股价将进入为时5分钟的冷静期。在冷静期,股份价格只能在预先设置的上下限区间内波动。而5分钟的冷静期过后,股价将恢复正常交易并重新进入VCM机制的监察之下。
对比外围市场,港交所的波动调节机制具自身特点,由于它透过在机制触发时间内限制报价的上下限,因此它仍处于交易状态;而美国的熔断机制,一旦被触发,则会导致股份出现短暂的停止交易,此乃VCM与美国熔断机制的最大分别。而港交所的波动调节机制结束后,股份的报价可以进入下一个区间的上下限报价,对比内地的涨跌停板机制,全日交易时间段,设置了当日交易范围最高及最低的限制,这是VCM与内地股市涨跌停板机制的最大分别。
在证券市场交易中,导致个股或指数出现波幅变化的原因有多种,例如突如其来的消息(例如业绩公告)、重要股东持仓在短时间内大幅变动(例如股东被强行平仓)、或者市场气氛(例如恐慌性抛售)等。而VCM机制,则主要偏重于对市场气氛、市场情绪所带来不寻常波动的管控。因此,理论上,VCM机制对于某些情况的作用会相对明显,例如恐慌性抛售。当单一股份或指数出现争先沽售、“人踩人”式的价格下跌时,投资者的情绪就容易受市场气氛困扰,一时作出“跟风”或不明智操作。
在VCM机制下,个别投资者的不理性行为经过一段时间冷静后,开始逐步回归理性,那么波动调节机制将会发挥出其功效。但是,如果是突然其来的利空消息导致个股或大市的基本面出现变化,那么即使波动调节机制虽然在短时间内将价格稳定,机制调节过后,亦无法阻止个股或大市未来进一步向下,毕竟价值才是最终决定任何资产定价的首要因素。
撰文:光大证券国际证券策略师 伍礼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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