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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4-12-10 07:49:18
美国候任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表示,计划在上任首日终止美国的出生公民权。有法律专家质疑此举可能违反宪法,但共和党有参议员指宪法上有列明可行条件。
根据美国1868年批准的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有于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者,皆为合众国及其居住州之公民。因此,即使父母均没有合法身份,或并非透过正规渠道入境美国,只要孩子在美国出生,就能自动取得美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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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指有关制度荒谬 必须结束
特朗普上周日(8日)于全国广播公司(NBC)受访时表示,只有美国存在出生公民权,他将采取行动终止宪法第14条修正案长期规定的出生公民权,剥夺父母无合法身份但在美国出生者的权利。惟事实上,巴西、加拿大等国也提供出生公民权。
特朗普声称,首个任期已打算透过行政命令做到这一点,但当时要优先解决新冠疫情而未成事,又形容出生公民权太荒谬,指必须结束这个制度。不过,他愿意与民主党合作通过立法,确保在儿童时期进入美国的无证移民能够留在美国。
《华尔街日报》引述消息指,特朗普过渡团队预计终止出生公民权的行政命令,势必遭到法律挑战。团队正研究行政命令的推进范围,料重点调整联邦护照等用于验证公民身份的文件相关要求。特朗普料采取措施阻止外籍孕妇赴美分娩,以免她们所生的孩子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如收紧医疗旅游签证的申请资格。
纵修宪 料获两会通过机会微
不少学者和民权团体指,如要终止出生公民权就需要修宪。惟修宪难度很大,对上一次有宪法修正案获批准已是1992年。这遑论一旦修宪,须获国会参众两院议员的大比数支持,而大选后掌握两院的共和党优势不多,修宪相信难以获国会通过。
然而,共和党籍的犹他州参议员李尔(Mike Lee)指出,第14修正案中列明“受美国管辖者”,国会有权决定在美国出生及受美国管辖者的定义,现行法律亦无限制国会定义相关字眼。
休斯敦大学法律中心法律教授霍夫曼(Geoffrey Hoffman)却称,任何基于受管辖者定义的出生公民权讨论并不成立,因为任何非外交人员不论移民状况,只要身处美国便受美国管辖。
摘录自香港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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