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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手:不准“离婚式减持”!
水皮
作者:水皮评论评论:点击率点击率:

发表时间: 2023-08-09 10:06:31

作者介绍

《华夏时报》总编辑。擅长以新闻手法解读经济方略,以专家视角点评财经事件。文风犀利幽默、观察细致入微、评论入木三分。

  大家好,我是水皮,欢迎来到ESG会客厅,我们今天跟大家来聊一聊A股的“离婚式减持”会不会成为过去式?

  关于“离婚式减持”这个话题,我们至少做过两期节目,一期是三六零周鸿祎离婚的时候,我们就发出了预警;另外一期是昆仑万维实控人的前妻减持的时候,我们也发出了预警。

  事不过三,这次发出预警的不是水皮,是证监会,因为证监会对这种现象也发表了自己观点。

  实际上就是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比如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应当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形式规避减持的限制。

  证监会这个规定来的虽然有点晚,但总算还是来了,我想应该对市场上这种现象是一个很好的管制。因为现在多多少少有点失控的这种倾向,今年以来,已经公告的大股东或者董事、高管离婚分割A股股份的案件已经有了7个;从三年的时间跨度来看,类似的案例至少有22起,围绕股权分割产生的“分手费”达到了600亿左右。

  其中,金额最大的可能是康泰生物离婚案,涉及股份转让市值235亿元左右;彤程新材实际控制人的离婚案,涉及到市值是140亿元左右;三六零离婚案涉及到的股票市值分割的是90亿元,类似的案例我们就不一一例举了。

  根据证监会2022年修定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他减持的股票每年不能超过他持有本公司份额的25%,但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的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实际上,这个“除外”就是一个bug,被有心人利用了起来。换句话来讲,通过“除外”这种方式,规避了减持的限制,说白了就是变相套现。

  所以,这一次证监会对于这个规定打了一个补丁,我相信,今后还会再打补丁。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已经借离婚完成了变相减持的这些案例怎么办?是既往不咎,还是新老划断?

  转载自水皮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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