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发表时间: 2024-05-03 19:21:15
从事经济及证券研究工作逾20年,曾任亚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汇业财经集团证券部主管及万胜证券研究部主管。一直专注于中港经济及港股分析,对中国经济政策及中资类股份尤有研究,并经常在报章、电台及电视对港股作分析评论。在加入资产管理及证券行业之前,曾从事财经新闻编采工作。为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及非洲学院经济学硕士,伦敦大学学院(UCL)经济学研究院文凭。
内地各省市近期陆续采取更多措施以解决商品房积压问题,尤其在取消住房限购方面的措施更为积极,而中央政治局于本周二(30日)会议提出,“要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及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相信可加快商品房“以旧换新”的概念落实到位。
其实,去年已有不少城市提出商品房“以旧换新”的建议,所谓旧换新是如何选出特定项目及参与的协约问题,这方面仍未有太大共识,而不同城市对“以旧换新”的概念及政策方向也会有很大差异。因此,相关建议普遍仍在研究及讨论层面,但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点出“要统筹研究消化存量……”,就是要结合各层面的意见及讨论,提出具体可行措施。
内地楼巿经过大幅整顿之后,内地经济亦受影响,对置业信心亦大失,而发展商手上大量的商品存货积压,亦令他们缺乏套现机会,若将“以旧换新”的概念落实到商品房,一方面可帮助个人或家庭改善居住环境,而房企亦可将存货流转及套现。另一方面,与房地产相关的产业及企业也可望受惠,或至低限度可纾缓目前所面对的经营问题。
内房股仍存风险
究竟,“以旧换新”将如何进行,深圳巿早前列出一些旧换新的房地产项目名单,而发展商或中介机构的参与形式,以及新、旧物业买卖订价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验证及试行,而不同城巿所面对的存货、项目质素及居民负担能力各异,因城施政也是商品房以旧换新的基调。目前提出的实行办法当中,包括买家与发展企业买入新房,中介机构代为出售及寻找旧房买家,若未能成功售出,卖方不必承担任何费用,并取消买入协议;但这个模式对新、旧房买、卖方达成协议的成功率如何?也要有更多细节配合,亦有建议由国企或第三方收购旧房,这可加快减存积压商品房,变相由政府承担旧房出售风险,这或只能针对个别项目作小规模参与。但无论如何,政治局的大方向指示加快各方在细节上讨论,也会刺激更多新思维出现,对内房股料将有更多消息及政策措施,内房股炒作活动料更频密,惟大家宜注意风险。
水泥、建材、物管、粤海及平保更值博
若对内房“以旧换新”的政策有憧憬,笔者认为挑选相关受惠股,而过往亦因为内房问题而过渡沽售的板块,反而更值博,当中包括水泥、建材、物管等,甚或有投资内房的粤海(00270)、平保(02318)等。
《经济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关内容属作者个人意见,并不代表《经济通》立场,《经济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个自由言论平台。
(点击用户名可以查看该用户所有评论) 只看作者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顺序 ↓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