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发表时间: 2023-03-09 14:22:07
以艺术收藏为主导的投资公司Artillector的创办人及行政总裁。在这里,我们不谈风花雪月,只谈艺术市场。
蔡天凤案震惊全球。香港人颇为关注当中资产分配事宜,尤其是前夫家人为财产而动杀机,但现任丈夫并无婚姻注册,如此前夫家人仍是否能继承蔡天凤的庞大资产。
谋杀以获取遗产
根据1935年一件发生于英国的案件Re Sigsworth,有人为了早日继承母亲的财产,亲手杀害了她。当弑母的儿子为争产而上庭,代表的辩方指出依照法例,母亲的遗产将会由儿子继承,勿论其人格行为。法庭引用法律赋予的权力,诠释法例含意,指出法例中并不容许有人杀害他人而成功获取受害人的财产,因此判该人失去继承权。这个案例亦为香港法庭所认许,再加上根据香港法例第23章《法律修订及改革(综合)条例》第25B条,杀人犯是不可能透过杀人而得到死者的财富。即使属于误杀,由于当中亦有非法杀人的意味在内,所以结果如同谋杀,失去所有财产继承权。
加密货币是否属于遗产
不过由此引伸一个问题:遗产当然意指各种资产,但加密货币又是否被法庭视何其中一项?Lord Wilberforce在National Provincial Bank v Ainsworth一案中,于1965年为资产定下了四个准则,而这四个准则套用在加密货币上都能合乎。不过无论是新加坡、英国以及新西兰各个关系到加密货币的案件中,都未有明确指出加密货币是资产一种,仅仅在AA v Persons Unknown中指出比特币是属于资产。哪么比特币以外,例如NFT呢?则悬疑未决。而且海外法律案例只有参考作品,香港法庭未必跟从,故此如果蔡天凤持有大量加密货币,甚或NFT,基于司法管辖权及其加密程度,将会对法庭下达资的决定,有好大程度的挑战。
如果艺术品的拥有权
艺术品不同楼宇汽车,在法律上有明显的拥有权。如蔡天凤一案,楼宇由前夫父亲名义拥有,但由于是蔡天凤全资斥资购物,在法律论理上,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蔡天凤并没有表明有意放弃拥有该物业的权益,则可能构成信托方式持有物业,即实质拥有人为蔡天凤本人。不过家中家俬摆设,假若有名画的话,当中是否可产生如上述所言的信托关系,又或者会否跌入受害人财产之例,恐怕是受害人其中一个最难处理的事。
《经济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关内容属作者个人意见,并不代表《经济通》立场,《经济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个自由言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