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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滥用公屋单位,竟等如起多一条彩虹邨
李慕飞
作者:李慕飞评论评论:点击率点击率:

发表时间: 2025-06-09 13:26:01

作者介绍

资深政策研究及传媒工作者,曾近距离观察政府施政,用心研究政策得与失。 但凡香港事,无论是与非,事事关心。

   公务员近年给人散漫的感觉,但原来只要管理得宜、训练有素,工作能力可以相当出色。近日研究了房屋署的资料,原来李家超政府上任至今年年初,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房署已经回收了8000个被滥用的单位。8000个单位是什么概念?实际比彩虹邨共7400个单位还要多,须知起一个规模如此庞大的屋邨,兴建成本就需要80亿元!


   同样惊人的是,房署去年已就公屋申报作虚假陈述的个案提出750宗检控,其中630宗已被定罪,另外40宗正在审理中,有人被判入狱30日。据了解,不少公屋富户原本对政府申报制度不以为意,以为随便申报,政府无人查、不会查,今日有关人士大概已经胆战心惊!


房署两年多共回收8000个被滥用单位,比彩虹邨共7400个单位还要多。(Envato)


   事实上,政府其实未放慢脚步,反而加强打击力度,提出修改法例,引进“严重滥用公屋”罪行,将公屋分租予他人,及利用公屋做贸易或业务等行为刑事化,最高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一年。当中,有一条针对公屋富户申报制度,原来法例下对虚假陈述的检控有时限性,目前规定是“犯罪后2年或发现后6个月”,两者以较早完结为准,由于查核虚假申报费时甚久且程序繁复,特别现时会追查在境外有无房产,为免因时效而影响检控工作,决定延至“犯罪后6年或发现后1年”。法案稍后获通过后,政府就有充足的授权,打击力度自然会进一步加强。


   政府需要更长的检控时限,是因为需要调查富户的内地房产。近年内地房地产兴旺,不少市民都会到内地买楼,甚至祖屋或田地大幅升值。公屋户有内地房产,其实随时会超出资产限额,但富户亦相信政府根本无法调查,极少人会主动申报,但他们低估了政府的决心。在上一年度,政府已查出26名公屋户有内地物业而超出资产限额,他们除了要交回单位,亦可能面对起诉。


   讲到功劳,要办得成如此艰巨的任务,当然需要上下一心,由局长到前线人员都担当不同的责任,贡献良多。不过,绝对不能不提的是已调任的前署长罗淑佩,她在2023年获任命为署长,要她到前线大力整治滥用公屋的问题,她不但重整工作队伍及调整打击策略,更亲到前线督师,自然亦做出成绩。由于像她勇于任事的官员已经买少见少,政府在2024年底急召她到文体旅局救火。笔者喜欢她软硬兼备的作风,惟她工作曝光太多,有点锋芒过露的感觉,在今日官场上是福是祸,实难以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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