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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对冲” 强积金可全自由行
唐德玲
作者:唐德玲评论评论:点击率点击率:

发表时间: 2021-10-11 08:13:18

作者介绍

古人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作为一位从事理财策划十多年的职业女性,我想补充一点:“女子爱财,投资有道”。女性对金钱的观念和触觉,肯定跟男性不同,这一点从我和我的客户中便可见一斑。

  姊妹们,之前提到,特首林郑月娥在任内最后一份施政报告中,终于有了取消强积金“对冲”的时间表。对打工一族来说,这绝对是喜讯。

  随后第2日,部分报章已经有解决这个“烫手山芋”的具体方案,而这个方案主要是以25年为过渡期,让雇主逐步适应,重新负起支付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的责任。

劳资为此争拗多时

  我之所以说“烫手山芋”,是因为劳资双方对于这个问题,过去一直针锋相对。劳方认为,政府容许资方以强积金的雇主供款去抵扣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等于“冲走”了雇员的退休资产。

  但资方则认为,对冲机制等于雇员提早领取强积金,完全不是“冲走”雇员的强积金。双方各执一词,就令这个问题拖延了十几年仍然未解决!在此,我想提供一些背景资料给各位姊妺,让大家明白这个“对冲机制”的由来。

  话说2000年前,当讨论实施强积金制度时,政府要求雇主也要为员工供款,当时是以月薪20,000元为上限,雇主和雇员各供5%,现在此水平已调升至30,000元。

  从雇主的角度,这个安排当然加重了他们的负担,因为除了强积金外,雇主当时还要支付雇员福利,包括长期服务金和遣散费。于是,劳资双方在一人让一步的情况下,最后同意以强积金雇主供款部分,去抵扣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

  从雇员的角度,这种安排其实有点怪,因为强积金户口的钱,理论上是打工仔的退休储备,但长期服务金和遣散费是一种补偿性质的资助。如果雇主拿走了这笔钱,岂不是影响了雇员的退休安排?

  强积金跟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是两种不同概念的资金安排,按理是不应该混为一谈。曾经也有新闻提到,一些被解雇的员工,雇主提取了他们在强积金户口的一半储备,结果,到他们退休后,要靠综援过活!




中小企负担势大增

  不过,当日劳方想尽快通过强积金法例,所以接受了以上安排。但劳方一向认为,这是让雇主不会突然间增加雇员福利开支的一个过渡性安排,日后是应该检讨和修订的。因此,现在由政府提出来检讨,或者以一个按部就班的程序,分阶段取消这个安排,也是合情合理的事。

  但取消强积金对冲会对中小企造成很大压力,所以也要小心处理,平衡各方面利益。大家可以想象,如果一家拥有大约100名雇员的中小企,雇主因为想收缩业务而裁减一半人手,以每人平均工资2万元和10年年资计算,每人需赔偿10多万元。如果完全取消对冲,雇主便需自行支付600多万元遣散费,实在是沉重的负担。

  另一方面,如果能够取消对冲,强积金全自由行就可望实施(现在雇员只可以每年将自己供的强积金转到自己选择的强积金受托人,俗称强积金半自由行。如果雇员能够将雇主供款的部分也转走,便是所谓的强积金全自由行)。

  大家可以想象,如果强积金全自由行了,即是雇员可以随时转走自己强积金户口中的所有供款和累算权益,雇主去哪里找该笔钱来抵扣长期服务金和遣散费呢?

  因此,实施强积金全自由行的先决条件,就是取消强积金对冲。

  作者电邮:tong_lydia223@yahoo.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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