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发表时间: 2023-08-31 11:04:57
以艺术收藏为主导的投资公司Artillector的创办人及行政总裁。在这里,我们不谈风花雪月,只谈艺术市场。
英国大英博物馆传出丑闻,指一位资深策展人Peter John Higgs于近年先后将馆中藏品偷走,再转移到网上平台转售图利。此事传出,震惊各界,果然如中国人的俗语所言: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对于博物馆,如何加强及审视过去的保安系统,自然是急需要处理的事。作为艺术市场的买家,面对此宗新闻,亦有值得思考之处:身为买家,倘若买了一个赃物,如何是好?
这个假设分为两个部份:一是购买一刻是否知道该物是赃物,二是购买后知悉是赃物的处理问题。
购买时是否知道该货物是赃物
对于第一部份,并非买家自己说不知道是赃物便可过关。买家自己的身份背景,以及购买时的环境、货物的状态,都有机会指向你是不诚实地接收赃物,这便能犯上“处理赃物罪”。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诉陈芷珊(HCMA 55/2016)中,被告向一位南亚裔人士购买一部单车。当时裁判官认为该部单车的的锁已损毁、卖家没有锁匙,也没有密码锁密码,间接显示该部单车好大可能并非由那位南亚裔人士拥有,而被告仍然购买,唯一推论是被告知道或相信该单车是贼赃。
换而言之,当购买艺术品时,最好了解清楚来源,以及从合适的画廊或拍卖行中洽购,尽量避免直接向买家购藏。虽然有中间人代理会产生成本,但这个防火墙必不可少。
如果不慎堕入法网,无法让法庭信服购买时并不知道该货物是赃物,由于收藏家的购入艺术品普遍都有个人因素,如果艺术品对受害人而言,价值不菲,包括感情价值,都会成为加刑因素(R v Bernard Webbe & others),因此做足功课,尽职审查后才购藏是关键步骤。
购买后知悉是赃物的处理问题
如果将物品购买后获悉是赃物,唯一可以做的是立即报警,切物将物品出售,否则有机会干犯“欺诈罪”。
购买赃物的款项,好大机会要从民事方法向买家索偿。如果不超过港币75,000,便从小额钱债审裁处亲自追讨。如果超过港币75,000,而低过港币3,000,000,则要入禀区域法院。如果再高过港币3,000,000,便要去高等法院,成本亦会大大增加。假如买家本身无产,就算胜诉,则好大机会一元都无法讨回。
唯一保障是购买艺术品保险。艺术品保险通常都会包括欠缺拥有权或拥有权欠妥,亦即购入贼赃的情况下,依据法例规定或法院颁令而要将艺术品归还原本拥有人的情况,获赔相关的法律费用,每次最高大约港币250,000。如果该买家被判有罪后才入禀,这港币250,000元在相关民事诉讼上便足够有余。
《经济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关内容属作者个人意见,并不代表《经济通》立场,《经济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个自由言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