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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4-12-17 09:45:31
曾智华,资深传媒全面手。退休前为香港电台节目创作总监。八十年代开始获选最受欢迎节目主持,直至2014年退休为止。随即“转跑道”,专攻慈善活动及变身KOL。目前每天浏览其Fan Page “Luke Sir 曾智华”者,数以十万计。近年著作包括《快乐退休》及《有盈退休》。
上期《个个转变支持安乐死》刊出后,引起的反响远比预期大。一如所料,如今再辩论应否有“安乐死”,在香港这个高龄又理性的社会,已没有意义,因绝大部分人皆知不准人安乐地离世,实在荒谬至极也不人道;同时,又有哪个正常心智的人,不想自己面临无法逆转的绝症,日日受尽精神肉体折磨时,可以选择安乐死?
这是个不合逻辑的情况,必须打破!
其实,香港立法通过预设医疗指示,病人可以拒绝绝无意义的抢救及延续生命,已是决定可以安乐死的第一步。
预设医疗指示,乃迈向容许安乐死的重要一步。
台湾在这方面的讨论,比香港更先进及学术性,早早已有学者及医学界人士提出“善终与病人自主决定权”(Good Death and Patient Benefit To Self Determination),提倡末期病人有依其意愿选择死亡方式的“善终权”。
安乐死的辩论与实行,在西方世界已有几十年历史,不同国家订立不同法例,有的准许“积极安乐死”,有的准许“医生协助完结生命”,有的准许慢性地“安乐自然死”(不用药不施救)。总之,就是将善终权归还给病人作主体决定,再辅以医疗人员、公证人(律师)及监管机构三方面的参与。反而家属必须有权限,因可能涉及太多感情及利益因素而罔顾病人的痛苦及其权益。
有没有人不想有善终权呢?谁会反对?
对我个人来说,非常之简单,善终权是属于个人的,一如其他拥有的财富及权利,无人可以剥夺,也无人可以阻碍我行使,讲完。若阁下反对,请问倒转我剥削你的善终权,迫你精神肉体无望地受尽折磨而不生不死,可以吗?接受吗?
老人自杀在各大城市不断飙升,与绝症无望长者不能安乐死,肯定有直接关系。
回说上期的安乐死文章反应,最理性及有创意的为一商界领袖,赞成并提议将安乐死化为香港一项赚取外汇的产业,若行先一步,肯定可成亚洲龙头。事实上,看大形势,容许安乐死与否,随着先进城市人口全面老化(香港长者已有约250万),已变成刻不容缓、必须立即解决的社会问题,因老人自杀数字正不停上升,我们绝不可埋首沙堆自己骗自己。
全球人对安乐死服务的相关需求极度庞大,乃一项深不可测的产业。
另外,小弟也忽发奇想,因个别老友已决定最后一程会去瑞士安乐死,若一个人去,太孤单了,不如就由小弟组团跟随,一同飞过瑞士,让决定再见的老友,在湖光山色及大群好友陪伴下,先度过一段快乐时光,然后大家再齐齐送佢愉愉快快地步入安乐死中心,完成人生的终极心愿。
我愿意组织旅行团,与大群好友专程送知己到瑞士,伴其度过人生温馨愉快的最后一刻。
今时今日,大家实在不应再回避讨论每个人安安乐乐离开世界的权利,一于齐齐继续公开讨论善终权与安乐死的落实啦!
Photo:图片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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