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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1-09-30 16:04:04
临床心理学硕士及博士、香港心理学会院士。事业的第一个十年在香港惩教署及加拿大的联邦监狱任职临床心理学家。第二个十年在青山医院门诊部工作及推动小区心理健康教育。第三个十年在大学里主理辅导和心理培育之责。
曾任香港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组主席。现为亚洲创伤心理研究学会副会长。
九十年代和千禧千代初曾经活跃于跨媒体心理健康教育。出版著作及专业兴趣包括抑郁症、心理困扰、爱情心理、灾难创伤心理、多元化融合社会等。
有人说:“孩童欺凌事件的受害人,竟然长成为一个欺凌者,真的可悲!”
是的,世事的确千变个万化,大家比较容易明白很多那些受欺凌的孩童变得内向怕事、没信心、自卑等。但是这种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好像有点不寻常。但是,事实又并非如此。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那些从小就在家中被父母打骂体罚的孩子,长大为人父母时,也会用相似的方法来处理孩子的行为。时光倒流一下,我们还有听闻那些年轻媳妇受了夫家婆婆的苛刻对待,而当她们下一代娶妻后,她们就变成了“恶家婆”。
究竟一个受害人会否变成另一个欺凌者,或永远是一个受害人,或是能够变为一个正面的好人,可以说是与“见识”和“感受”有关的。
如果他们只看见单一的处理管治法,他们就只懂依葫芦画瓢地仿效,用同样的方法去对待他人和相类似的情况。
但如果他们有机会见识到甚至体验到另一套处理方法,例如以劝导来处理孩子的行为问题,以自强自信来对付孩童欺凌,以互相尊重来建立婆媳关系等等,他们就可以考虑清楚,可以见到不同的世界,然后决定究竟自己会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另一个重要元素就是感受或者同理心。如果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痛苦和仇恨中,在成长过程不断重复注意身心的痛苦和对欺凌者的仇恨,这难免演变成一种报复心态,就是一种敌我分明的状态,对所有“我”以外的人和事都存有戒心和恨意,看见“敌人”受苦就不会歉疚,“同理心”的运作范围就愈来愈小,渐渐在不知不觉间逝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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