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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2-05-06 16:25:58
临床心理学硕士及博士、香港心理学会院士。事业的第一个十年在香港惩教署及加拿大的联邦监狱任职临床心理学家。第二个十年在青山医院门诊部工作及推动小区心理健康教育。第三个十年在大学里主理辅导和心理培育之责。
曾任香港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组主席。现为亚洲创伤心理研究学会副会长。
九十年代和千禧千代初曾经活跃于跨媒体心理健康教育。出版著作及专业兴趣包括抑郁症、心理困扰、爱情心理、灾难创伤心理、多元化融合社会等。
上期谈到在访谈中提到建立互信。访问员提出另一个问题:“建立互信之后,若对方失信,你甚至发现他欺骗或出卖你,那你会怎样呢?”
答:“我是人,当然会不开心和愤怒啦!
正如我之前所说,在认识的早期,人与人之间,总会有一些保留,一些猜忌,一些试探。如果那些问题在这阶段出现的话,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放弃这个人,不会视之为朋友。
但是在互信建立之后,我以为你是可信的人,你却在这阶段才失信,那么我们不单是怀疑这个人的诚信,更会怀疑自己的观人于微的判断能力。这基本上是动摇了我们的自信心,是双重打击。
这种失信亦可能有更深远的影响。因我们对自己在这人这事上的判断力和洞察力产生了疑窦,我们的自信可能会因此而动摇,从此对人性也产生了一种极度不信任不放心,好像一种创伤后遗症。
(网上图片)
所以,人类在这种环境之下,心理机制启动,若不以偏概全地从这事件广泛推论为天下人皆不可信,或者怀疑自己,对自己失去信心。另一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就便是把事情看作单一事件,完全是这个坏人的劣根性,不是我天真被骗,而是对方处心积虑的奸计和深藏不露的坏处。至此我们便会对此人充满藐视,怎样也不能逆转的新判断。
所以,如果你的欺骗和出卖是另有苦衷,可能是情有可原的话,切记要第一时间就承认错误,不要拖延,以免损人又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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